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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预防性体检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作者: 来源:昌都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确保预防性体检、卫生检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取消或免费政策。根据《西藏自治区卫健康委、财政厅关于取消预防性体检等三项行政从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藏卫发(2020)92号)。我委结合实际,联合市财政下发了《关于取消预防性体检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藏昌卫[2021]10号)文件,指定各县(区)人民医院为预防性体检机构。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预防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在各县(区)人民医院进行(费用免费)。为使我市从业人员熟知相关事宜,现向广大市民告知,如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自行前往辖区内县(区)人民医院进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