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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从检十年,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发布时间:2021-06-24 作者: 来源: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访组与陈丽(左二)合影

“安贫乐道,甘之若饴,基层虽偏远,亦可励精图治。”这是85后青年干警陈丽的心声。

    2011-2021,转眼10年过去,那个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稚嫩青涩的青年学子,历经多岗位锻炼,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参加工作以来,陈丽先后获得“自治区检察系统侦查监督业务能手”“自治区检察系统优秀书记员”“自治区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第二名”等荣誉,现任昌都市左贡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公诉人代表国家立场,主要职能是指控犯罪,是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陈丽如是说。
 2018年,祝某某和一从犯合谋,低价骗购老百姓手中的家电优惠名额,再以家电定点的方式去套取国家补贴(未遂),受害人众多,涉案资金13万多元,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购买信誉,差点导致国家资产流失。
   
“这个案件证人数量较多,且涉及惠民、民生领域犯罪,要一一核实、核算。”
“祝某某为被动归案,面对犯罪事实却不认罪,不如实供述。”
“当时适逢新刑诉法修订后几天,认罪认罚实施,审限即将到期。”

面对压力,陈丽通过缜密的思维、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去细细地“挖”,耐心地做释法受理工作。“我在核对其家庭成员时,发现他一直在回避,不愿意交代。”找到这个“突破口”后,陈丽快速准备,针对性地提问、做思想工作,查清了事实。得知祝某某不愿认罪的顾虑是:和妻子离异,和女儿也多年没有见过面了,不知道女儿在哪里,在做什么,很担忧……

“我帮你去找女儿!”陈丽马上抓住祝某某这个心理需求,人性化办案,通过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及时找到并联系到其女儿所在学校,对其加以关注帮扶。在被告知女儿的情况后,祝某某主动自愿认罪认罚,从头到尾如实供述,法院也采纳量刑建议,祝某某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也是左贡县人民检察院第一起普通程序认罪认罚案件。

至今,陈丽共参与办理审查逮捕、职务侦查、公诉案件等各类案件102件130余人。兢兢业业、博学笃行,热忱维护百姓利益……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们从陈丽身上看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真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