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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正当时 跃马扬鞭自奋蹄

发布时间:2022-04-28 作者: 来源:信息中心

2021年9月9日,以“保护高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为主题的202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在拉萨启动。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的一项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已走过了18个年头,成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推动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依法履职尽责,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聚焦新目标: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

2021年底,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2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的5个调研组,分赴4个边境市地21个边境县,开展强边工作大调研。调研组深入搬迁点群众家中,与群众聊发展、谈变化;深入产业建设点、边境口岸,查看产业发展和边贸互市……

一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自觉把强边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强边工作既定部署有序推进。

除此之外,围绕“四件大事”开展的立法工作稳步推进,《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相继公布实施,《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这彰显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的强烈使命担当。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创造性提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举措,擘画了西藏发展的蓝图,对我区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建立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工作机制,成立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7个专项推进落实小组,高位推进“三区一高地”创建落实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指出,“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抓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制定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围绕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等,助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召开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以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西藏段生态保护执法检查等,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坚持固边与兴边结合、兴边和富民融合,围绕加快推进边境安全能力建设、边境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助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

展现新作为:

切实立足人大工作实际

履职尽责实现新突破

2020年1月11日,《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在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这部关于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法,在各方的共同参与下,历经打磨、反复修改,最终成型,推动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条例起草阶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民族团结立法领导小组会议5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议3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审议。此外,还在北京、西藏先后召开了6场专家咨询论证会,广泛征求140位领导、专家,437位各级人大代表,7市地、23个部门、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收集意见、建议1424条,这是本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广开言路最直接的体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聚焦良法善治推进立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专家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工作专班作用,推进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在确保国家法治统一前提下,丰富立法形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升地方性法规执行力,着力补齐法治西藏建设急需急用法规短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深化监督工作,坚持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统领,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紧贴各族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情况开展人大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改进代表工作,推动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双联系”制度,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地方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持续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代表学习、交流、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贡献新时代人大力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光旭表示。

树立新风气:

以自身建设的实际成效

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落细

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先后提出了“八个必须”“八个抓落实”“六个表率”要求,制定出台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改作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及时成立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专项推进落实小组,全面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开展以“查作风、查责任、查漏洞、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各项部署安排走心走深走实。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反复强调,人大工作者任何时候都要在坚定党的领导上不含糊、不懈怠、不动摇;任何时候都要在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上不含糊、不懈怠、不动摇;任何时候都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不含糊、不懈怠、不动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挺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努力把自治区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新征程需要新作为,新使命呼唤新担当。2022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把准方向、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对西藏人大工作“五个方面”具体要求,把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有力抓手,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依法履行职责,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