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我市生态环保财政资金规模达到29.83亿元(含上年结转),同比上年增加2.71亿元,增长10%。从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看,一是节能环保支出17.21亿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环境监测和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等。二是农业生态资源保护5.13亿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饲草产业发展、渔业增值放流等,其中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实施禁牧补助916.25万亩、草畜平衡7254.37万亩。三是林业和草原支出6.72亿元,主要用于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林木良种培育、森林草原防火、自然保护区补助等。四是其他生态环保支出0.77亿元,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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