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我区首个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地方标准已于8月22日正式实施。《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我区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流程、管理及评价标准,为全区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提供了专业化、标准化运行依据,填补了我区在残疾人工作领域的标准空白。
据悉,《规范》旨在推动西藏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有效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重度残疾人融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提升其生活质量。
据了解,截至当前,我区共有持证残疾人11.2万人,已建成并运行6家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共有寄宿制托养床位354张,实际托养残疾人134名。托养服务中心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多方面内容。自治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范》突出体现了多项创新和亮点,包括量化服务指标、融入藏族传统风俗、明确高原特殊设备配置要求、设置具有西藏特色的社会融合及安宁服务等内容,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针对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的地方标准。
据介绍,为推进《规范》的有效实施,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还于日前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杭州市托养服务专家为全区63名托养机构骨干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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