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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发展 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要点

发布时间:2022-01-04 作者: 来源:

西藏昌都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发展

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要点


一、重点产业项目方向

经开区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高原特色农牧产品生产加工、高原优质建材、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特色民族手工业、文化旅游及商贸物流等资源禀赋优势产业、绿色高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二、鼓励产业项目扶持政策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对经开区经济发展的贡献、企业在西藏的营业收入比例、在经开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以及吸纳解决当地就业人数等情况给予奖励扶持。

三、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

对世界500强、国际行业排名前20强、国内行业排名前10强企业在经开区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方向的产业项目,投资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项目,经开区需要重点引进的战略性产业项目和龙头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作用明显的重大产业或民生项目,重大创业创新平台项目,重点配套服务项目等对自治区或昌都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重大产业和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大力度扶持

四、做大做强扶持政策

对经开区鼓励类的工业企业项目,按设备投入金额最高给予单个项目1000万元补助。对列入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最高补助 3000万元。

对重点支持的企业给予3年标准厂房和办公用房相应额度补贴。

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

五、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鼓励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技工作站以及相应级别的院、站、室、中心等,分别给予3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取得国际权威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另给予每个实验室3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迁入昌都高新区完成工商注册且财税关系在园区,并经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异地搬迁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鼓励实施品牌战略。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国际专利的,给予8万元奖励;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专利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产品获得国家或自治区表彰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

六、人才扶持政策

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经开区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以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等到经开区实施成果转化或创办企业。自治区认定引进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在自治区奖励资金基础上,另给予20%奖励

积极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职位、薪酬以及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同时对经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提供住房。

七、委托招商服务扶持政策

创新招商模式,积极发挥各类商会、援藏机构及第三方招商引资平台和中介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和委托招商,对中介招商给予奖励。

八、金融政策

昌都企业上市享受“即报即审批”的IPO绿色通道政策。

投资者在西藏自治区金融机构获得的人民币贷款,均享受中央赋予西藏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即人民币贷款利率统一执行全国各类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